妊娠糖尿病的危害知多少

糖尿病合并妊娠: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;

妊娠期糖尿病(GDM):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糖耐量减退,妊娠阶段由于内分泌变化,胰岛素敏感度降低而引起的高血糖,是妊娠期才出现糖尿病。糖尿病孕妇中80%以上为GDM,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20%。GDM患者糖代谢多数于产后能恢复正常,但将来患2型糖尿病机会增加。对母儿均有较大危害,必须引起重视。

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检查:

1、尿糖测定:尿糖阳性者不要仅考虑妊娠期生理性糖尿,应进一步做糖筛查试验。

2、糖筛查试验:建议在妊娠24~28周进行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,抽血查空腹血糖,口服葡萄糖75g后的1小时,2小时分别抽血查血糖,如果

空腹血糖≥5.1mmol/L,

服糖后1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,

服糖后2小时血糖≥8.5mmol/L,

符合上述血糖值之一即可诊断GDM,但孕早期单纯空腹血糖≥5.1mmol/L不能诊断GDM,需要随访。

妊娠糖尿病的分期:

依据患者发生糖尿病的年龄、病程以及是否存在血管并发症等进行分期(white分类法),有助于判断病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:

A级:经控制饮食,空腹血糖5.3mmol/L,餐后2小时血糖6.7mmol/L。

B级:显性糖尿病,20岁以后发病,病程10年。

C级:发病年龄10~19岁,或病程达10~19年。

D级:10岁前发病,或病程≥20年,或合并单纯性视网膜病。

F级:糖尿病性肾病。

R级: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或玻璃体出血。

H级: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。

T级:有肾移植史。

妊娠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包括:

肥胖/超重

妊娠期间体重增加过量

年龄30岁

饮食习惯

家庭和个人的GDM史

种族

遗传多态性

多囊卵巢综合征

有巨大儿分娩史

无原因反复流产史

死胎

死产

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儿分娩史

胎儿畸形史等。

1、妊娠对糖尿病的影响

妊娠可使隐性糖尿病显性化,使既往无糖尿病的孕妇发生妊娠糖尿病,使原有糖尿病的病情加重。孕早期空腹血糖较低,应用胰岛素治疗的孕妇如果未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,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低血糖。

2.糖尿病对妊娠的影响

影响程度取决于糖尿病病情及血糖控制水平。血糖控制不良者,母儿近、远期并发症发生较高。

3.妊娠对孕妇的影响

(1)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亡,流产发生率达15%~30%。

(2)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可能性较非糖尿病孕妇高2~4倍。

(3)血糖控制差的孕妇易发生感染,感染亦可加重糖尿病代谢紊乱,甚至诱发酮症酸中毒等急性并发症。

(4)羊水过多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多10倍。

(5)因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增高,难产、产道损伤、手术产几率增高。

(6)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。由于妊娠期复杂的代谢变化.加之高血糖及胰岛素相对或绝对不足,代谢紊乱进一步发展到脂肪分解加速,血清酮体急剧升高,进一步发展为代谢性生酸中毒。

(7)GDM孕妇再次妊娠时,复发率高达33%~69%。远期患糖尿病几率增加,17%~63%将发展为2型糖尿病。

4.妊娠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

(1)巨大胎儿发生率高达25%~42%。其原因为孕妇血糖高,胎儿长期处于母体高血糖所致的高胰岛素血症环境中。促进蛋白、脂肪合成和抑制脂解作用,导致躯干过度发育。

(2)胎儿生长受限发生率为21%。妊娠早期高血糖有抑制胚胎发育的作用,导致孕早期胚胎发育落后。

(3)易发生流产和早产。早产发生率为10%~25%。

(4)胎儿畸形率高于非糖尿病孕妇,严重畸形发生率为正常妊娠的7~10倍。

5.妊娠糖尿病对新生儿的影响

(1)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高。

(2)易出现新生儿低血糖;新生儿脱离母体高血糖环境后,高胰岛素血症仍存在,若不及时补充糖,易发生低血糖,严重时危及新生儿生命。

妊娠糖尿病的治疗

1、妊娠糖尿病的治疗

(1)妊娠期血糖控制标准:如孕妇无明显饥饿感,空腹血糖控制在3.3~5.6mmol/L;餐前血糖:3.3~5.8mmo1/L;餐后2小时:4.4~6.7mmol/L;夜间:4.4~6.7mmol/L。

(2)饮食治疗;饮食上要保证和提供妊娠期间热量和营养需要,避免餐后高血糖或饥饿酮症出现,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。

(3)药物治疗;饮食治疗不能控制的糖尿病,胰岛素是主要的治疗药物。

2、妊娠糖尿病孕期母儿监护

妊娠早期每周检查一次血糖直至妊娠第10周。妊娠中期应每两周检查一次血糖,一般妊娠20周时胰岛素需要量开始增加,需及时进行调整。每月测定肾功能及糖化血红蛋白含量,同时进行眼底检查。妊娠32周以后应每周检查一次血糖、血压等,并观察有无水肿、尿蛋白情况。注意对胎儿发育、胎儿成熟度、胎儿胎盘功能等监测,必要时及早住院。

3、分娩时机

原则应尽量推迟终止妊娠的时间。血糖控制良好,孕晚期无合并症,胎儿宫内状况良好,应等待至妊娠38~39周终止妊娠。血糖控制不满意,伴血管病变、合并重度子痫前期、严重感染、胎儿生长受限、胎儿窘迫,应及早抽取羊水,并注入地塞米松促胎儿肺成熟,胎肺成熟后应立即终止妊娠。

4、分娩方式

妊娠合并糖尿病,有巨大胎儿、胎盘功能不良、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,应行剖宫产。对糖尿病病程10年,伴有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、重度子痫前期、有死胎史的孕妇,应放宽剖宫产指征。

5、分娩期处理

(1)严密观察血糖、尿糖及酮体变化,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,加强胎儿监护。

(2)阴道分娩:临产时情绪紧张及疼痛可使血糖波动。胰岛素用量不易掌握,严格控制产时血糖水平对母儿均十分重要。临产后仍采用糖尿病饮食。产程中一般应停用皮下注射正规胰岛素,静脉输注0.9%氯化钠注射液加正规胰岛素,根据产程中测得的血糖值调整静脉输液速度。产程控制在12小时内,产程过长增加酮症酸中毒、胎儿缺氧和感染危险。

(3)剖宫产:手术前一日停止用晚餐前精蛋白锌胰岛素,手术日停止皮下注射胰岛素,早上监测血糖、尿糖及尿酮体。根据其空腹血糖水平及每日胰岛素用量,改为小剂量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。术后每2~4小时测一次血糖,直到饮食恢复。

(4)产后处理:产褥期胎盘排出后。体内抗胰岛素物质迅速减少,大部分妊娠糖尿病人在分娩后即不再需要使用胰岛素,仅少数患者仍需胰岛素治疗。

(5)新生儿出生时处理:新生儿出生时应进行血糖、胰岛素、胆红素、血细胞比容、血红蛋白、钙、磷、镁的测定。尤其是孕期血糖控制不满意者需给予监护,重点防止新生儿低血糖,应在哺乳开始同时,定期滴服葡萄糖液。

妊娠期糖尿病其高发病率,不良妊娠结局产生,增加产妇和子代远期患糖尿病风险及长期不良影响,因此,需要加强对妊娠期高血糖的预防、筛查、早期诊断和管理,生活方式管理应强调营养咨询和运动锻炼,药物管理则强调胰岛素及降糖药的合理使用,完善产后随访及改善母儿健康。妊娠糖尿病的管理任重道远,需要内分泌科、产科、营养科医生及糖尿病专职护士精诚合作,携手努力,才能更好地管理好妊娠期高血糖人群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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